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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司机被记27分

南充新闻网讯(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何显飞)昨(22)日,记者获悉,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查获一起三轮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酒驾、未带驾驶证且准驾不符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民警在桓子河大桥设卡开展整治时,挡获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准备进一步核实其身份信息时,彭某无法提供驾驶证。随后,民警通过警务通人脸识别功能,发现彭某持有的E照驾驶证(仅能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与所驾驶的三轮车车型不符,属于准驾不符。

此后,交警部门依法对彭某的多项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27分、罚款2500元、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同时,彭某还将面临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21/1123/372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