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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网购,我普法

在2020年这个特殊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高坪区司法局以网络宣传为主战场,抓住疫情期间网购增多的特点,开展了一场以“网购.维权”为主题,以提高消费者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为目的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宣传为抓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紧紧围绕“网购.维权”这一主题,利用司法行政普法宣传微信微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网络专题宣传,普及网购中的法律法规。

特别针对网络购物纠纷产生的四种主要情形(消费者所购商品与商家广告中的宣传是否一致;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商家是否应依约发货;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和网络购物中存在诈骗行为的三种主要方式(冒充买家、卖家促成交易,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其他商家发布招商信息,侵占买家定金;与虚假的物流公司串通,制造商品已经发出的假象)做出了重点宣传,从网络交易、商品欺诈、知情权、安全权等方面入手,对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生动有力的案例警示。

同时,对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出现的借机涨价敛财、哄抬物价、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宣传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

干部职工则通过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和群众密切联系的新媒体方式和渠道,对群众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解答大家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展现了高坪区司法局干部职工的专业水准和积极响应党中央融媒体宣传战略的政治素养。特别是在疫情的重大考验中,充分掌握利用新的手段,方便群众、贴近群众,安全快捷地进行普法宣传,极大加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保障我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贡献。(鲜凌云  胡忠)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20/0326/3182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