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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耍“官威”,谁给的权力?

5月11日,阆中古城辅警朱洪森在纠正路边车辆违停行为时,遭到了川R012D6驾驶人长时间的无理谩骂,谩骂内容包括“老子不给你批,你能转到正式?”等,大意是自己乃是某有关部门领导,小小辅警竟敢贴我罚单。(5月13日中国新闻网) 

一看这口气,大得想个领导干部甚至是某个单位的“一把手”,因为人事工作是一个地方和单位的重要工作,必须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才有“下文”。但实际上,出口狂妄的廖某某只是当地人社部门的一名普通干部,而且职务是技术工人,只不过在人社局工作,拿人社局来“撑腰”。 

党纪严于法纪,党员干部严于普通群,是从严治党背景下的普遍共识,违反法律法规就要接受法律制裁,触犯党纪“红线”就要受到党纪处理。本来廖某某只是违规停车,只要现场听从交警指挥立即驶离现场便可,但廖某某的做法恰恰相反,不但不改正错误,反而在法律面前耍起了“官威”,谁给的权力? 

别说廖某某作为非警务人员乱停乱放必然遭受处罚,就是交通警察乱停乱放也逃脱不了罚单,现实中,交警自己给自己开罚单的新闻并不鲜见。人社局作为政府服务部门,不管是领导干部也好,还是普通干部也罢,都是服务群众的“人民公仆”,遵守党纪法规自不必说,这也是最基本的自律。但是廖某某藐视法律、辱骂他人,置法律于不顾,还一副官架子、满口官腔话,严重损害干部形象,与亲民、爱民的干部作风背道而驰。 

作为人社局技术工人,真有“批准转正”的权力?其实不然。众所周知,人事工作哪怕是“临时工”招录,都必须经过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即便廖某某是具体负责人,也不是其一个人说了算,最终的审批权还是在主要领导,组织不可能给廖某某任何审批权,单位主要领导也不可能,所以,廖某某只是狐假虎威、盲目自大而已。 

有权也不能任性。更何况廖某某只是借在人社部门工作兴风作浪、为虎作伥 ,要是真到干部转正审批工作时,说不定还轮不到廖某某。权力来源于人民,也必须服务人民,更不能成为个人任性妄为的工具。交警的做法值得点赞,忠于法律、不畏权力,像廖某某这种作威作福的干部就应该被严惩。不过,转念一想,如果廖某某的事情不经曝光,当地纪委监委还会不会介入调查呢?这至少说明,有些道德败坏、目无法纪的干部依然存在,只是不良作风还没有暴露在公众视野。 

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党员干部更应该带头遵守,而不是自恃职务高、权力大就挑衅法律、侮辱执法者,由此可见,在廖某某心中不仅无法无纪,甚至连最基本的尊重之心也没有,他要付出的,必然是沉重的代价。(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李丁乔)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19/1128/3044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