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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检察建议书 督促保护红色文物

南充新闻网讯 近日,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以集中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9份关于红色文物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此次集中公开宣告的诉前检察建议,系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仪陇县9个行政单位分别提出。9个行政单位对辖区或职能范围内红色文物保护不力或怠于履行保护职责,致使仪陇县12处红色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损毁, 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建议要求该9个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红色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红色文物保护、修护工作。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小平介绍,在集中公开宣告仪式上,该院民行部检察官刘彦权向马鞍镇、 立山镇、县文旅局、综合执法局等7乡镇和2个县级职能部门分别宣读检察建议书内容,告知其履职的依据、履职事项、履职期限和相应的法律后果。 宣告完后当场向行政单位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书,9位行政单位负责人均表示对检察建议无异议并现场签收。 宣告仪式结束后,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蔚介绍了公益诉讼职能以及仪陇作为革命老区启动保护红色文物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希望9位责任人对红色文物保护工作高度重视, 对检察建议做好传达,狠抓落实。负责人纷纷表示:严格落实检察建议要求, 积极履行红色文物保护职责。(陈梅 记者 雍宏伟)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19/0621/2827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