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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人逃逸 换来15天行政拘留

鲜艳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文/图

南充新闻网讯(鲜艳 记者 雍宏伟 文/图) 昨(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获悉, 男子肇事逃逸后,交警发布悬赏通告后,两小时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驾驶员石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相关案情还在调查中。

6月4日6时45分许,直属四大队接到报警称:“潆溪镇潆康南路辉宇小区红绿灯路口出车祸了。” 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经初步勘察, 现场除了伤者以外未留下其他线索,同时,伤者称:“撞到她的人跑了,她没看清肇事摩托车的车牌号。”事故值班民警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后, 随即回大队调取事故现场周边天网监控录像, 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在潆溪镇潆康南路辉宇小区红绿灯路口时将行人冯某某撞倒后逃离现场。 通过监控视频看到驾驶员的模糊脸庞,经比对未能锁定嫌疑人。

6月13日,大队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该案件进行分析, 并表示一定不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 经研究一致决定,可以借用群众的力量,通过向社会发出悬赏通告的手段, 进一步寻找线索。 大队张贴悬赏通告的同时与顺庆分局及辖区派出所取得紧密联系。不一会,相关部门传来好消息,通过多种侦查手段锁定了嫌疑人为住在潆溪镇的石某某。这时,张贴的悬赏通告也得到了回应, 有群众反映该驾驶员是家住潆溪某街道的石某某, 与顺庆分局锁定的嫌疑人为同一人。 当大队组织警力, 准备前往石某某的住所进行抓捕时, 得知石某某已在他所在村村干部的劝导下到潆溪派出所自首(如图)。通过警民合作及民警数日的不懈努力,“6.4”交通肇事逃逸案得以破获。

目前, 驾驶员石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19/0617/2820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