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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讨要工程款不可混为一体

在4月23日举行的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提到,由于最近几年加大了对治欠保支工作的重视,所以社会上出现了“搭车现象”,即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情况。如果是工资,用这几年形成的治理办法来解决,如果是工程款,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渠道解决,二者不可混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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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被追回的农民工工资。 陆瑶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王程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遏制。全国查处的拖欠工资案件数量、涉及人数及涉及金额连续几年持续下降。2018年全国各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处的欠薪违法案件8.6万件,为168.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60.4亿元。与2017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9.4%、45.3%和35.8%。

王程提到,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包括12个有关部门,目前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在抓紧全面梳理这项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研究根治欠薪的新举措。原有的举措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根治的要求还不够。因此,下一步将着眼于根治欠薪,坚持根治欠薪的目标导向,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抓紧做好,抓出成效。重点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抓立法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出台行政法规,抓紧制定专门法规,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对欠薪违法企业查处和打击的力度。

二是抓责任落实。按照国务院要求,从去年开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启动了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目前对2018年的考核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考核分为省级自查、交叉核查和综合评议3个阶段。近期,省际交叉考核工作将告一段落,进入综合评议阶段。这个考核是根据各省治欠保支工作情况实施打分、评级,分为A、B、C三级。其中,要由部际联系会议召集人对评为C级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要求他们提出整改措施。这项工作实施效果明显,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调动有关方面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抓重点治理。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完善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的结算。进一步加大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市场秩序方面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快改革建筑用工的制度,逐步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四是抓制度建设。督促在建筑工程领域的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施规范管理等长效机制,治欠保支工作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包括刚才提到的“黑名单”管理等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都会在今后工作中得到强化。

五是执法监察要严格。一方面要采取各种措施,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同时也要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督。还要严格实行相关制度,特别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

王程指出,希望在全社会形成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此外,由于最近几年加大了对治欠保支工作的重视,所以社会上出现了“搭车现象”,即本来拖欠的不是工资,是工程款,为了要到工程款,出现了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情况。如果是工资,用这几年形成的治理办法来解决,如果是工程款,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渠道解决,二者不可混为一体。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19/0423/2754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