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本网出品临江评论网友杂谈 《条例》最大亮点:将电动车管理纳入立法

《条例》最大亮点:将电动车管理纳入立法

各界声音

市人大代表、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廖丹:即将施行的《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城市交通管理综合性的地方法规,是《立法法》修改之后,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直接体现,令人备受鼓舞。《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将电动车的管理纳入了立法。过去,对于电动车的管理,立法上一直存在漏洞, 导致电动车在通行过程中,常常出现故意遮挡、损毁号牌以及横穿乱行、 超速等交通乱象。 有了《条例》, 今后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就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非常有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胡科长:《条例》理顺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体制,赋予了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维护和增设已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护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职权,解决了过去交通安全设施建管脱节、职责不清、多头管理、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与此同时,《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交通影响评价的法律地位,着力解决城市建设项目对交通不利的影响。赋予了辅警可以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的职权, 着力解决了辅警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不合法的问题。

顺庆区舞凤街道仁和社区居民陈斌:《条例》 的出台, 关系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可谓“想市民之所想,急市民之所急”,深受欢迎,深表支持。《条例》从着力解决停车难题、深化公交优先发展理念、规范电动车通行管理等方面出发,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必然会在优化交通出行环境、改善民生需求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记者 陈松)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19/0228/2723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