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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仪陇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姜福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4月,姜福林收受教师黄某某所送礼金1万元;2007年至2013年,姜福林先后多次收受某公司业务员何某所送礼金共计7万元。此外,姜福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姜福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2、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滕凡,副总经理罗友林,纪委书记杨鑫,原副总经理张忠勇,项目部主任杨绍洲违规收受礼金、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09年至2017年,滕凡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共计6.445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礼金、礼品1.845 万元。2009年至2013年,罗友林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3.1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 0.7万元。2011年至2013年,杨鑫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8 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0.6万元。2009年至2013年,张忠勇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6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 0.5万元。2014年至2016年,杨绍洲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0.95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0.4万元。2017年9月,滕凡与杨鑫、罗友林商定,从公司套取资金2.34万元用于发放补贴,滕凡实得0.83万元、杨鑫实得0.78万元、罗友林实得0.73万元。此外,滕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罗友林等4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滕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罗友林、杨鑫、张忠勇、杨绍洲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3、南充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何航标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4月,何航标在分管南充新康源供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兼任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期间,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和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并签批同意报销上述费用共计2.4566万元,何航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全部退赔。

4、南充市顺庆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秦水平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供特定关系人使用问题。2007年至2018年5月,秦水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44.08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32.9万元。2015年6月,四川某企业总经理陈某某安排关联公司,出资27.5万元购买一辆奥迪A4新车无偿借给秦水平使用,秦水平交由特定关系人吴某某长期使用。此外,秦水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秦水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5、南充市粮油批发市场副主任唐友彬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唐友彬审批报销购买香烟费用2700元;2015年4至5月,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2331元,报销超标准住宿费2570元。2015年12月,违规安排购买丝绸礼品并审批报销费用26851元。唐友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支付的4901元已全部退还。

6、 四川省天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漆建春、总经理高华、财务负责人向海燕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3月,漆建春、高华、向海燕在未值班情况下领取值班费24200.64元,其中,漆建春领取3115元,高华领取4485.66元,向海燕领取16599.98元;经向海燕审核,漆建春审批同意报销娱乐消费22625元,五粮液费用7680元。2013年和2014年底,漆建春安排向海燕到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两次开具会议费发票虚报87289元,用于冲销公司2000年至2012年白条开支费用。漆建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华、向海燕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三人违规领取的值班费用已全部退还。(市纪委监委 供稿)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18/1215/2570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