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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楼盘擅自涂改交通标志牌 相关责任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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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新闻网讯(记者 刘舒艺)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位于顺庆区的蓝光雍锦半岛竟出“奇招”,擅自委托某广告公司对位于滨江中路的两块交通标志牌进行涂改。4月13日,南充新闻网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目前,该楼盘及广告公司相关责任人被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该案也成为南充首例因擅自涂改交通标志牌而受到处罚的案件。

2018年4月11日下午4时许,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邓维及大队民警在顺庆区滨江路对标志标牌进行排查过程中,发现滨江中路一段正阳路口附近有两块交通标志牌被涂改。根据交警一大队提供的图片显示,在其中一块被涂改的交通标志牌上,标注着“距市政新区2公里、直行为安凤路、左转为延安路”,被涂改后多了“蓝光雍锦半岛”的广告及相应标志牌的指向箭头;另外一块交通标志牌也多了“蓝光雍锦半岛”的字样。

邓维介绍,根据标志牌所涂改的内容,交警一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蓝光雍锦半岛销售部营销负责人杜某进行了口头传唤。经杜某交代,该楼盘于2018年3月30日委托南充某广告公司营销部负责人袁某对上述两块交通标志牌进行涂改,增添“蓝光雍锦半岛”字样的广告内容及相应的方向箭头指示,便于提高该楼盘的知晓率。袁某组织工人于2018年4月2日、3日对上述两块交通标志牌进行涂改。

4月12日,交警一大队报请顺庆区公安分局批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七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之规定,分别对杜某、袁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对涂改的交通标识进行恢复。

交警一大队大队长杜培刚介绍,该案是南充首例因擅自涂改交通标志牌而受到处罚的案件。“目前,市内一些地方存在擅自涂改或毁坏交通标志牌、隔离栏等的行为,这种行为对交通秩序带来影响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杜培刚说,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排查,加大对类似行为的打击力度,若因这些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将通过天网调取监控,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18/0413/2221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