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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为他人放置宫内节育器 南充一诊所遭处罚了

日前,四川卫计委发布了“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公示”,其中,南充市顺庆区王秀荣诊所非法为他人放置宫内节育器被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4月,南充市顺庆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区王秀荣诊所进行检查中查实,该诊所为个体医疗机构,非法为他人实施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划生育手术。该诊所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南充市顺庆区卫生计生委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http://www.cnncw.cn/2017/0602/167568.shtml